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国明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二、公司200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公司2002年年度决算报告;
    五、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1,857,548.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85,754.88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92,877.44元,未分配利润18,578,916.45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1,708,532.59元,未分配利润合计90,287,449.04元。截止2002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84,622,121.36元。经本次董事会议研究决定,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2年年末总股本10726.5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共计派发3,217,968.00元,剩余87,069,481.04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润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贷款事宜。即
    广州润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贷款4500万元,期限
    为一年,利率为5.5755%,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为本次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同意任小艳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张国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八、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