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贷款事项,即公司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开发区支行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八个半月,贷款利率为月利率5.31‰,贷款用作补充流动资金。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