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 股份转让概述
    公司股东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6日 与广州天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各自持有的龙发股份法 人股1300万股和1557万股转让给广州天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均为2.80元 /股。股权转让后, 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再持有 龙发股份法人股,广州天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则持有龙发股份法人股2857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6.635%,成为龙发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此次股权转让后,龙发股份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但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发 生了变化,见下表(截止2002年4月19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广州天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8570000 26.635 法人股
黑龙江省建设开发实业总公司 17000000 15.849 国有法人股
上海国欣科技发展公司 2200000 2.050 法人股
上海卓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1.864 法人股
黑河市经济合作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65600 1.832 国有法人股
黑龙江惠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50000 1.445 法人股
黑龙江省城乡建设开发公司 842400 0.785 国有法人股
上海众人安居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832000 0.775 法人股
邓美联 714897 0.666 社会公众股
上海文辉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500000 0.466 法人股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张雄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2年1月28日、2月7日、2月25日分 别买入龙发股份股票12300股、3000股和6000股,合计21300股,并于3月8日全部卖 出,获利7680元。此获利款项上交龙发股份公司。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受让人与出让人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受让人未间接持股。
    五、备查文件:《股份转让协议书》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