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 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庆治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二、 公司200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公司200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 公司2001年年度决算报告;
    五、 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4,596,340.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21,437.31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1,760,718.66元,未分配利润19,314,184.53元。 加以前年度未分 配利润56,239,958.11 元,未分配利润合计75,554,142.64元。截止2001年末, 公 司资本公积金84,622,121.36元。经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议研究决定,200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10726.5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3,217,968.00元,剩余72,336,174.64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预计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2年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左右;
    3、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股利的分配比例为10%以内;
    4、分配可采用派发现金或送红股的形式,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为50 % 左右。
    七、 预计公司2002年度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次数和比例
    2002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视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转增,则次 数为一次,转增的比例不超过10转增3。
    八、 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2002 年预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九、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 股东大会科学运作和正确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本公司章程,审议修订了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确保董事会有效行使职权,保证董事根据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 审议修订了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一、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本公司章程,审议修订了本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二、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审议修订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增设独立董事》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通过了增设独立董事及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战略委员会及确定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议案
    会议通过了设立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审计委员会及确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 提议聘请 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提名委员会及确定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议案
    会议通过了设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经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 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确定新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 职责》议案
    会议通过了设立新酬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与经 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十八、上述事项中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有待提交200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及召开时间公司董事会将另 行公告。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