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 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涉及 事项真实、完整、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4)公司报告期内无收购资产事项;
    5)公司报告期内无关联交易事项。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