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经2001年3月12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0年末总股本10726.56万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每10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0.32元。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4月24日,除息日为2001年4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4月24 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 帐户;国有股、法人股、高管股股息通过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划入其指定帐户。
    2、若投资者在2001年4月25日办理了“龙发股份”转托管, 其所派红利仍在原 托管商处。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顺街副68号
    咨询电话:0451—2335442
    传真:0451—2334782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