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概述
    1、2005年10月19日,公司于广州与广州高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松花江索道设备转让合同》,转让公司所有的松花江索道设备资产,出售价格为索道设备截至2005年9月30日经专项评估的评估值。关于本次转让的专项评估正在进行之中,评估结果公司董事会将另行补充公告。本次转让资产未构成关联交易。
    2、2005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与会七名董事全部同意通过了上述资产转让事项,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资产转让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广州高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0日,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法定代表人陈建平,注册资本两千万元,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和项目投资咨询。该公司出资人为自然人蔡兴玲女士出资1800万元,占90%,自然人陈建平先生出资200万元,占10%。税务登记证号码为440106741863049。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松花江索道设备是公司1997年新股发行首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当年年底转入固定资产并投入运营,迄今已使用八年,折旧年限为30年,目前经营正常,收入呈逐年递减趋势。该资产账面原值为55,873,233.91元,已计提折旧15,413,233.91元,账面净值为4046万元。
    四、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有的索道设备及相关备件、维修工具及站房附属设备等;双方同意出售价格为索道设备截至2005年9月30日经专项评估的评估值,且不低于索道设备账面净值人民币4046万元。即评估值如低于帐面净值,则本次转让价格为账面净值;如评估值高于帐面净值,则转让价格为评估值;上述转让款以现金方式分三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本次转让价格的10%作为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支付本次转让价格的50%、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结清余款。公司董事会认为付款方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后,原索道人员与公司剥离,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公司的房地产项目。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旨在进一步调整公司产业结构,精炼主营业务,顺畅经营与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起到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松花江索道设备转让合同》;
    4、出售资产的财务报表。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