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2日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雄先生主持,审议并以7名参会董事全票同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 松花江索道设备转让及索道站房租赁事项。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产业结构,精炼主营业务,顺畅经营与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经过长期审慎考虑,决定转让松花江索道项目。经与广州高田投资有限公司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1、《松花江索道设备转让合同》
    双方同意,本次转让价格为索道设备截至2005年9月30日经专项评估的评估值,且不低于索道设备账面净值人民币4046万元。即评估值如低于帐面净值,则本次转让价格为账面净值;如评估值高于帐面净值,则转让价格为评估值。上述转让款以现金方式分三期支付: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格的10%;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支付本次转让价格的50%;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结清余款。关于本次转让的专项评估正在进行之中,评估结果公司董事会将另行补充公告。
    2、《站房租赁合同》
    本次租赁范围为松花江索道江南和江北两处站房。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止。经双方协商可续租。月租金为人民币6万元,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72万元,租金按月支付。
    上述合同于2005年10月19日在广州签署。
    广州高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0日,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法定代表人陈建平,注册资本两千万元,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和项目投资咨询。该公司出资人为自然人蔡兴玲女士出资1800万元,占90%,自然人陈建平先生出资200万元,占10%。该公司及出资人与本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