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1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的审计意见及 涉及事项真实、完整、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有变更, 变更程序合 法;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报告期内有关联交易,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