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5月25日召开一届二十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义先生主持,讨论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6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427257304.10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公积金42725730.41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1362865.21元,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168708.48元。根据公司在发行1.2亿A股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布的股利分配政策,凡购买本次发行股票的投资者,不参与本公司1996年股利分配。为此,董事会建议对原有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9985687.34元,所余利润53183021.14元转作下期分配。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