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20日上午在唐钢宾馆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名,代表股份1004690365股,占总股本1353829839股的74.2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天义先生主持,审议了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事项。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共1项议案,即《公司2002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项议案的具体内容和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内容
    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为3,256,500,063.63元。
    公司决定拟以2001年末总股本1,353,829,8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406,148,951.7元,余额2,850,351,111.93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59,978,790股。
    2、表决结果
    同意0股;反对1004690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该议案未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认为,如果公司目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将会影响公司2002年融资计划,直接影响公司超薄带钢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而延缓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力的进程,给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鑫先生出席了本次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全文另见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