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11日上午11时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