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众联评报字[2003]第93号
    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湖北众联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制造系统的固定资产,在2003年10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冶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现行经济政策及规范化要求,以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为基础,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公正、客观、科学地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冶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依据评估特定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以及评估对象资产特征,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制造系统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为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固定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上所列内容。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对委托评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察、核对;对重要建筑物和设备进行了技术鉴定;对公开市场的价格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对比、分析,按照评估工作的规范要求,我们已经完成了资产评估必要实施的工作程序。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对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制造系统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在2003年10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现行市场价值反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 E=(C-B)/B *100% 建筑物 1 988.51 983.88 1,213.46 229.58 23.33 设备 2 272.81 262.79 707.47 444.68 169.21 固定资产总计 3 1261.32 1246.67 1920.93 672.25 54.08
    由上表表明,资产占有方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在2003年10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固定资产总计1920.93万元,增值672.25万元,增值率54.08%。其中:建筑物1,213.46万元,增值229.58万元,增值率23.33%;设备707.47万元,增值444.68万元,增值率169.21%。
    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也不得用于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2003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0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胡家望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朱正宏 唐艳
    
湖北众联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供电系统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鄂众联评报字[2003]第135号
    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湖北众联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冶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供电系统的固定资产,在2003年10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为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在评估过程中,我们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现行经济政策及规范化要求,以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为基础,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公正、客观、科学地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为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依据评估特定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以及评估对象资产特征,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供电系统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为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固定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上所列内容。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对委托评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察、核对;对重要建筑物和设备进行了技术鉴定;对公开市场的价格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对比、分析,按照评估工作的规范要求,我们已经完成了资产评估必要实施的工作程序。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对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供电系统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在2003年10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现行市场价值反映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 E=(C-B)/B *100% 建筑物 1 432.67 432.67 607.45 174.78 40.39 设备 2 1,517.43 1,517.43 1,383.90 -133.54 -8.80 固定资产总计 3 1,950.11 1,950.11 1,991.35 41.24 2.11
    由上表表明,资产占有方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在2003年10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固定资产1,991.35万元,增值41.24万元,增值率2.11%。
    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也不得用于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2003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0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胡家望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唐应军 鲁国平
    湖北众联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