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截止2004年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为此,董事会声明,到目前为止,公司未有该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