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12月20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会议室召开了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240,806,362股,占公司总股本449,408,480股的53.5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汪中斌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冶钢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了降低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公司的负债,减少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进一步完善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公司拟受让集团公司所属的高标准汽车齿轮钢生产线二期在建工程。高标准汽车齿轮钢生产线二期工程投资概算为2.4亿元,截止2002年10月31日,已完成21,931.75万元的工程量。
    本次关联交易的受让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准。经湖北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鄂信评报字[2002]第07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高标准汽车齿轮钢生产线二期在建工程的评估值为21,931.75万元。该评估结果经黄石市财政局备案。本次关联交易的受让价格为21,931.75万元。公司应付之受让金直接抵减集团公司对公司的负债。
    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受让有关具体事宜。
    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未参加表决。此次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9,987,882股,同意该议案的为19,987,88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补董事议案》。
    同意张德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240,806,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周霁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240,806,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