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1名董事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到会表决,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宪国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议事规则。
    同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朱宪国先生、董事张贤筹先生、汪鉴文先生、王书林先生、于平先生、王社教先生、杨少杰先生、独立董事余杭先生八人组成,由董事长朱宪国先生任主任委员。
    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星闾先生、余杭先生、董事王社教先生三人组成,由提名委员会成员选举的彭星闾先生任主任委员。
    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洁女士、彭星闾先生、董事汪鉴文先生三人组成,由审计委员会成员选举的张洁女士任主任委员。
    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余杭先生、张洁女士、董事于平先生三人组成,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选举的余杭先生任主任委员。
    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高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附高国华先生简历)。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2日
    附:高国华先生简历
    高国华,男,汉族,湖北应城人,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机械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装备运行部副部长、部长,生产装备部部长,现任冶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算机中心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