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股东冶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9,388,480股, 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51.04%)的通知,辽宁营口青花镁矿总公司镁砖厂诉冶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同 纠纷案,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被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冶钢集团有 限公司价值1200万元的股权。实际冻结冶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68%),冻结期限自2002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0日。 冻 结该股权的进展情况,我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