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分类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分类 关联方 2006年预计总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5年实际总金额(万元) 采购货物 钢坯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40,800 100 23,322 钢材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8,000 100 原材料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27,250 6.13 32,902 备件材料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4,200 0.94 3,825 销售货物 管坯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48,800 15.03 58,084 出口钢材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16,000 6.99 27,412 备件材料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4,000 12.19 13,389 燃料动力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4,200 12.80 4,100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1,950 100 5,19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名称: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松兴
    注册资本:24,183万美元
    变更日期:2004年10月15日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锭、钢材、钢管、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焦炭、金属制品制造、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限制类产品)制造和供应。
    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预计2006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在155,200万元左右。该公司经济效益和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2、定价原则:国家有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参照,以实际成本加成一定比例商定协议价格,加成比例不高于成本的20%。
    四、关联交易目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双方生产经营所需要。此交易持续多年,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对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和提高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且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3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星海先生、李松兴先生、罗铭韬先生、邵鹏星先生、文武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吴茂清先生、周志海先生、沈岩先生、顾友良先生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所必需,保证了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此交易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执行市场公允价,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按交易分类,分别签署了《钢坯买卖协议》、《钢材买卖协议》、《原材料买卖协议》、《备件材料买卖协议》、《管坯买卖协议》、《出口钢材买卖协议》、《供用水、电、气协议》以及《劳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七、备查文件
    1、《钢坯买卖协议》、《钢材买卖协议》、《原材料买卖协议》、《备件材料买卖协议》、《管坯买卖协议》、《出口钢材买卖协议》、《供水、电、气协议》以及《提供接受劳务协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同意书面文件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