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2005年4月21、22、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出公告如下:
    1、公司已于2005年4月20日作出《公司关于2003年、2002年及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具体数据以普华永道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进行披露。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经询问公司股东和管理层,除了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需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处于2004年年度报告、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披露期间,公司未向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其有关财务数据。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