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1年3月22日上午9时在公 司一会议室举行了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表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股份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49,408,480股的61.57%, 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汪中斌见证了 本次大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同意朱宪国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同意刘胜国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3、同意汪鉴文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4、同意王书林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5、同意王社教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6、同意陆才垠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7、同意于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8、同意杨少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9、同意张德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10、同意余杭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11、同意彭星闾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由上述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1、同意傅柏树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同意李海峰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3、同意高鹰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4、同意汪建平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同意票为276,697,438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由上述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监事李光辉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的2766974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弃权 票0股;反对票0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汪中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 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