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7月30日公告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发起人法人股质押给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桥口支行用于质押货款事宜;上述质押已于2005年7月28日解冻,随即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仍旧用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桥口支行质押货款,冻结期限从2005年7月28日起。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