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3年11月与德恒证券签定的5000万元资金的委托理财协议于2004年6月15日到期。根据双方协议,德恒证券应于合同到期后7日内向本公司支付委托资产及投资收益,规定的年收益率为10%。以上理财的5000万元资金中,除年初公司已提前收回2000万元本金外,德恒证券未能按时支付余下的3000万元的理财资金的本金及收益,本公司目前正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本公司将及时向投资者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