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8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一会议室召开。会议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党生主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共11人出席了大会,代表股份1871699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3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玲、乐瑞出席了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187169930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2、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分配预案。经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104764.0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0476.41元,提取法定公益金510476.41元,本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7884658.80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今年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赠股本。
赞成票187169930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3、通过了关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87169930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4、关于续聘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续聘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期限从2004年4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
赞成票187169930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