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双环科技 股票代码:0007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联系电话:0712-3591215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3年十月二十一日
特 别 提 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报告变动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截至本持股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持有,控制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五)由于本次变动前本公司作为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双环科技股份158109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6%,此次增持股份已触发要约收购,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本公司:指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双环科技: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注册资本 228,800,000元 注 册 号 42000011410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纯碱、氯化铵、复混肥、烧碱及氯加工产品,工业 盐及食用盐、小苏打、食用碱及氨水、碳黑、硫磺、与盐碱 化工相关的科研、设计、新产品开发及设备制造、维修、安 装等。 经营期限 无限制 税务登记号码 4200001141020G-0 股东名称 湖北省人民政府 电 话 0712-3591215 传 真 0712-3591188 邮 编 432407 地 址 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人民政府,截至报告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34.06% │100% │100% │100% │ ┌┴─┐ ┌┴─┐ ┌┴─┐ ┌┴─┐ ┌┴─┐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其它│ │双环│ │双环│ │双环│ │双环│ │股权│ │科技│ │氯化│ │化工│ │化工│ │及资│ │股份│ │工有│ │集团│ │集团│ │产 │ │有限│ │限责│ │公司│ │有限│ │ │ │公司│ │任公│ │福达│ │公司│ │ │ │ │ │司 │ │实业│ │劳务│ │ │ │ │ │ │ │公司│ │经营│ │ │ │ │ │ │ │ │ │服务│ │ │ │ │ │ │ │ │ │公司│ │ │ └──┘ └──┘ └──┘ └──┘ └──┘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资料 姓 名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 身份证号码 其它单位任职情况 单位任何情况 吴党生 董事长、党委书记 双环科技董事长 赵永华 副董事长 双环科技董事 潘汉泽 董事 双环科技副董事长 杨青山 董事 双环科技董事、总经理 王有余 董事 双环科技董事 陈世铮 董事 李 锋 董事 双环科技监事会召集人 袁绍明 副总经理 万年春 党委副书记
以上人员均为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均在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未有人取得其它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4、本信息须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双环科技的发起人之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持有双环科技国有股158109965股,占总股本的34.06%,其100%控股的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兴化劳务经营服务公司、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福达实业公司、湖北双环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持有双环科技股票26630959股,因而本信息披露人实际控制双环科技股份184740924股,占总股本的39.80%。此次因法院判决增持双环科技法人股26630959股,占总股本的5.73%。判决生效过户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双环科技股份将增加至184740924股,占总股本的39.80%,实际控制的股份及比例不变。
2、股份变动原因
2003年9月25日,本公司收到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以下民事调解书,内容为:
(1)中院民事调解书(2003)孝民三初字第93号,原告为本公司,被告为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福达实业公司,原告于2003年6月6日向中院起诉,请求被告偿还欠款4965万元,经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以其持有的17794530股法人股偿还原告欠款。
(2)中院民事调解书(2003)孝民三初字第92号,原告为本公司,被告为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兴化劳务经营服务公司。原告于2003年5月6日向中院起诉,请求被告偿还欠款51万元,经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以其持有的106463股双环科技法人股偿还欠款。
(3)中院民事调解书(2003)孝民三初字第94号,原告为本公司,被告为湖北双环氯化工有限公司,原告向中院起诉,请求被告偿还欠款3080万元,经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以其持有的8729966股双环科技法人股偿还欠款。
2003年10月16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民事裁定书:
(1)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孝执字92-1号,裁定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兴化劳务经营服务公司所持有的双环科技法人股106463股,占总股本的0.02%,过户至本公司,用于清偿其对本公司的债务,每股折价4.79元。
(2)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孝执字93-1号,裁定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福达实业公司所持有的双环科技法人股17794530股,占总股本的3.83%,过户至本公司,用于清偿其对本公司的债务,每股折价2.80元。
(3)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导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孝执字94-1号,裁定湖北双环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双环科技法人股8729966股,占总股本的1.88%,过户至本公司,用于清偿其对本公司的债务,每股折价3.53元。
以上裁定书下达时间均2003年10月16日。
3、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持有的158109965股双环科技国有股,其中630万股被冻结,7900万股被质押贷款。此次受让的26631959股双环科技法人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4、本公司已于2003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
5、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次持股变动已触发要约收购,本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持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双环科技股票之行为。
四、其它重大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孝执字第92-1号。
3、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孝执字第93-1号。
4、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孝执字第94-1号。
5、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3)孝民三初字第92号。
6、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3)孝民三初字第93号。
7、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3)孝民三初字第94号。
该等备查文件存放于证券交易所及双环科技证券部。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
签字:
盖章: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