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环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2月10日召开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到会股东49人,代表股份1018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29%。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投票方式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胡年继、张鲁坤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公司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投资与资产经营作出决策的议案》。
三、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配股方案。
表决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已全部承诺全额认配应配股份。法人股股东中广州一德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应配股份,其余法人股股东均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
1、配股比例及配售股份总额:以1997年末公司总股本1688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共可配售5066.4万股。会议以10082万股赞成,占总数的99.02%,75万股反对占总股数的0.74%,25万股弃权,占总数的0.24%,通过此案。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以经评估的联碱厂、热电厂部份新增生产经营性资产4964.16万元认购部份应配股份。会议以2886万股赞成,占总股数的92.77%,75万股反对,占总数的2.41%,150万股弃权,占总数的4.82%,通过此案。
注:此案表决时关联方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回避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0~12元。会议以9982万股赞成,占总数的98.03%,125万股反对,占总数的1.23%,75万股弃权,占总数的0.74%,通过此案。
3、配股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合成氨原料油改煤工程,会议全票通过此案。
4、配股有效期: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会议全票通过此案。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具体办理公司1998年度配股事宜,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会议全票通过此案。
该方案须报湖北省证监会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