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 日在绍兴市龙山宾馆 贵宾厅召开(会议通知于2002年5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到会股东及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41,871,3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41%, 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宋逸婷董事长主持,到会股东及代理 人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下列内容:
    一、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通 过《二OO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股不同意,0 股弃权, 通过《二OO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股不同意,0 股弃权, 通过《二OO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41,468,2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04%,0股不同意,403, 146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96%,通过《二OO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1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06,998.1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 330,699.82元及5%法定公益金665,349.91元之后,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30, 877 ,349.53元,合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188,297.96元。拟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总 股本125,329,3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6, 266,468.00元,余额35,921,829.9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同时, 本年度不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通 过《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
    六、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通 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四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之后增加一节,第二节独立董事。原第二节 董事会变更为第三节董事会,其后依次顺延。
    七、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通 过《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 举宋逸婷女士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莫 衍银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傅 国兴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陈 小南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叶 炳炎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孟 文涌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许 蟠熊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赵 博文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陈 建根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董 金标先生为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
    以41,871,3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 选举王 宏年先生为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章晓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普通决 议和特别决议均合法有效。该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