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于2001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 到董事9人,实到7人。会议由宋逸婷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与中国绍兴黄 酒集团公司互为对方提供借款信用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建立单笔 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含叁仟万元),十二个月累计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含捌仟 万元)的相互担保关系。该担保关系自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起,有效期限至二00三 年六月三十日止,双方将于近期签署互保协议。 双方以前已发生的相互担保一并计 算,截止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为对方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本公司 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无关联关系。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