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3月16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杭州特派员办事处“杭证特派办[2000]65号”文初审通过, 并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78号”文批准。
    公司已于2000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配股说 明书》。该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主要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配股决定前,应首先阅读 《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该配股说明 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摘要: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8.00元;
    4、配股比例: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99,449,992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 股的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5、 配股数量:本公司国有股股东承诺以其持有的制药公司的股权经评估后的 价值全额认购本次应配7,220,824股;法人股股东承诺全部放弃本次配股权; 社会 公众股股东可配售18,658,544股,预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25,879,368 股人民 币普通股。
    二、股权登记日:2000年12月8日
    三、除权基准日:2000年12月11日
    四、配售对象:
    截止2000年12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浙江震 元”的全体股东。
    五、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0年12月12日至2000年12月25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 逾期未交款者视为 自动放弃认购权。
    六、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所托管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有股股东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在认购时限内,到浙江震元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配股手续。
    七、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其配股部分时,填写“震元A1配”,交易代码为“8705” ,每股价格为8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至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乘以0.3后取整 数;不足一股的不予认购。
    2、国有股股东配股手续及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主承销商、 本公司和国有股 股东协调办理,高管股股东在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缴款。
    3、若投资者于2000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办理了“浙江震元”的转托管,仍在 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八、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社会公众股配股余股由承销商按承销协议包销。
    九、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份的上市交易日:
    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公司刊登 股份变动公告之后,经深交所安排,另行公告。
    十、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2000年11月25 日《证 券时报》第10版和《中国证券报》第17版上的《配股说明书》。
    本公司联系电话:0575-5144161 联系传真:0575-5148805
    联系人:黄继明、周黔莉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