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的函告,获悉模塑集团已于2004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模塑集团持有的本公司6000万股(含红股)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同时,模塑集团分别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500万股股权2500万股股权,向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7000万元人民币及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质押担保(两项共质押6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9.41%,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17198.61万股法人股),质押期限为两年。
    该两项股权质押担保已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