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3年11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陶炜先生主持,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合资设立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生产和销售汽车保险杠等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业务。该项目注册资本约12000万元,双方各拟出资6000万元。并同意与五龙公司签订《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合资项目。
    一、合资方概述:
    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196号1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贰佰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
    财务数据:截止2002年12月31日,五龙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9550.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1071.22万元,净利润为15503.53万元。
    二、合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双方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是: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来从事汽车保险杠和其他塑料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以获取经济及其他利益。
    本合资项目能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并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工艺和装备水平、提升产品质量,从而降低综合成本,保证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市场竞争,为使公司跻身于国际汽车外饰件供应商行列打下坚实基础。
    三、备查文件:
    1、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