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4月5日上午在公司江南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 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陶炜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接到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599.305万股, 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69.06%)对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的临时提案:在本公司 经营范围中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并修改本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塑钢门窗、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及 技术咨询服务、投资,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火力发电、供热,城市基础设 施及公用事业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 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或 经营)”。
    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 模具、塑钢门窗、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投资,油 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火力发电、供热,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房地 产开发,国内贸易(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或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此议案将提交于2002年4月29日召开的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