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发新股的有关规定,现将前次募集资金(1999年配股) 的到位和 使用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江苏省证管办苏证管办[1999]72号文同意, 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 字[1999]89号文复审批准,以1998年底总股本11192.75万股为基数,按10∶3比例,以 8元/股的价格配售,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98,209,088.68元。经无锡公证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锡会B(1999)121号审验,截止1999年10月29日,该 项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1999年配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高等级轿车装饰件注塑油漆喷 涂生产车间的全部资产。公司根据承诺, 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向江阴模塑集团有限 公司收购该部分资产。
    收购的该部分资产在1999年6-12月实现销售收入2913万元,实现净利润545 万 元。
    三、前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98,209,088.68元,截止2000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 投入总计98,209,088.68元,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及总 额与《1999年配股说明书》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相符。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