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公会评报字(2001)第0015号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该公司 拟将部分资产转让给“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为 2000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项目采用的基本方法为重置成本法,参照国家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 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以及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按照国家法 律和法规,确保资产评估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业务当事人的影响。
    评估结论:
    经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640.84万元,比调整后帐面值增值79.60万元, 增值 率为3.11%。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固定资产 2561.24 2561.24 2640.84 79.60 3.11
其中:建筑物 2035.24 2035.24 2032.74 -2.50 -0.12
设备 82.10 82.10
在建工程 526.00 526.00 526.00
    本评估报告的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0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马惠兰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尤援道 张振民
    评估机构: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