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的函告,获悉模塑集团已于2007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模塑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800万股股权(占模塑集团持有模塑科技股权的22.58%)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质押担保手续。模塑集团共持有模塑科技124015975股,目前模塑集团累计质押股份116400000股(占模塑集团持有模塑科技股权的93.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