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2月2日收到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有关情况的通报》函告,获悉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了国元证券申报的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和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国元证券10.84%的股权事项,并且已向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办理了股权的变更手续。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国元证券股权。相关内容请查看2006年8月17日《证券时报》上《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