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12日在江南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 应到会董事6名, 实到会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向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详细情况请参阅2006年10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上《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以上议案将提交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克波、曹明芳、陶炜先生均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召开模塑科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会议时间:2006年10月30日上午10时30分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
    3、会议内容:审议《公司向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6年10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①法人股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股东账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06年10月27日上午9时至16时30分;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授权委托代表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开会前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有效;
    邮编:214423
    电话:0510-86242802
    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许剑
    6、其他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事项进行审议,本股东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其自己的意思表决。
    (1)公司向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