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6月9日在江南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 应到会董事6名, 实到会董事5名(董事陶炜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一致推选曹克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选举曹明芳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同意本议案的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曹克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许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钱建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姚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本议案的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投资设立烟台名岳模塑有限公司的议案
    烟台名岳模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100%股份,董事长曹明芳先生。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以上不含专项审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同意本议案的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过程中,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审阅候选人的履历,认为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因此,同意董事会形成的上述聘任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