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 采购产成品 模具、检具 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不超过1800万元 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 61.75% 2062.22万元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检测费、修理费 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不超过200万元 4.02% 134.52万元 采购产成品及劳务 模具、检具、修理费、房租费 江阴模塑集团太仓施美电镀有限公司 不超过3000万元 34.23% 1143.0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①关联方:江阴万奇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奇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明芳
    注册资本:540 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
    成立时间:2003 年9 月26 日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注塑模具、工装检具及汽车内饰零配件、总成和系统、汽车组合仪表,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②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太仓施美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电镀”)
    法定代表人:黄耀明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太仓市璜泾镇万新村
    成立时间:1997 年1 月8 日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电镀、注塑件。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①本公司控股母公司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万奇公司”5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万奇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②本公司控股母公司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太仓电镀”51%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太仓电镀”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分别不超过三千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技术力量雄厚,信誉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出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竞争能力的目的。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公司关联交易量比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对公司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江阴万奇系统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该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购销业务与“万奇公司”签署单项订单合同。
    七、其他相关说明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