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06 年1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上午9:30 至2006年1月2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炜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21人,代表股份201,838,3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1%。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71,986,1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20人,代表股份29,852,2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6%,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1.78%。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88,83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79%。其中委托董事会参与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18人,委托股份1,069,73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78%;
    (2)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817人(已扣除委托董事会现场投票的1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投票的0人),代表股份28,763,432股(已扣除委托董事会现场投票的182,000股、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投票的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相关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基本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2006年1月4日公告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47,970,125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5股,对价安排执行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之股份即获得流通权,公司总股本、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均保持不变。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
    A、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B、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连续三年,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模塑科技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比例不少于模塑科技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非累积可分配利润)的50%。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01,838,368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29,852,268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98,572,19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2%;反对票3,254,275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弃权票11,9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6,586,09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06%;反对票3,254,275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90%,弃权票11,9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情况 1 钟京平 760,000 同意 2 浦冬燕 582,550 同意 3 蔡艺 506,600 反对 4 张文宝 355,482 同意 5 赵云芬 350,000 同意 6 高旭明 344,074 同意 7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0,000 同意 8 南平市联才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同意 9 姚建兴 297,500 同意 10 杨敏 277,893 同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相关股东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