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05年6月16日经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以2004年末总股本30904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1.62元现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0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27日
    2、 除息日:2005年7月28日
    三、派息对象:截止2005年7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东股息于2005年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定向境内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公众未托管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
    电话:0510-6242802
    传真:0510-6242818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