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2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玉荆泉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玉环主持,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通过《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通过《二○○二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同意董事会的《关于修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权限的决议》: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授权内容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修改此项授权权限。
    五、同意董事会的《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决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可以提高董事会日常工作的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授权内容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且明确、具体。监事会同意此项授权权限。
    六、同意董事会对2002年度审计报告的说明: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加说明段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在《二○○二年年度报告》中对此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应调整而未调整事项。
    以上第一项决议尚需提请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