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6月10日接到公司第1大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沈阳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19,711.0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6.66%) 因 债务纠纷已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冻结。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