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董事会接到社会法人股股东合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809.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65%)全部质押给河北省电力公司社会保险中心,冻结期自2005年6月22日始。在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