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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G沈化 项目:公司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05-04-14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   2004年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易的比例   总金额
接受关联人   提供设备修缮      沈阳华实石油化   1000    总计   100%      2600
提供的劳务   等服务            工安装有限公司           2800
             提供货物运输      沈阳沈化运输有    450
             等服务            限公司
             提供后勤、装      沈阳华诚化工有   1350
             卸等服务          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关系
沈阳华实石     沈大路888号    设备制造、安装,  控股股东子   姜进秀   500万元
油化工安装                    电器仪表、压力    公司
有限公司                      器、土建工程等
沈阳沈化运     沈大路888号    汽车运输、危险    控股股东子   赵永华   250万元
输有限公司                    品运输            公司
沈阳华诚化     铁西区卫工北   服务及加工、餐    控股股东子   杨志国   100万元
工有限公司     街46号         饮、劳务等        公司

    上述关联人是为本公司提供劳务的专业服务公司,在与本公司长期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及时地提供公司所需的劳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其分别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上述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常年固定性支出,对本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关联方是本公司上市时的剥离企业,对本公司的各项情况十分了解,同时化工设备的修缮、化工产品的运输等存在特殊性,需要比较稳定的专业公司和专业人员。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保证安全生产,公司有必要与上述关联人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获得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在关联人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王大壮、王德田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已获得了独立董事史德刚、李英鹏、杨光的书面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名称   协议对象    签订日期    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   结算方式  合同有效期
综合服务   沈阳华实    1996年12    为本公司    国家定    每年度结   30年
协议       石油化工    月31日      提供设备    价、市场  算一次
           安装有限                修缮等服    价
           公司                    务
综合服务   沈阳沈化    1996年12    为本公司    国家定    每年度结   30年
协议       运输有限    月31日      提供货物    价、市场  算一次
           公司                    运输等服    价
                                   务
综合服务   沈阳华诚    1996年12    为本公司    国家定    每年度结   30年
协议       化工有限    月31日      提供后      价、市场  算一次
           公司                    勤、装卸    价
                                   等服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

    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

    2.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办公室。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沈阳化工厂签署了《关于债权转移的协议》、《债权转让协议》:

    1.公司将应收沈阳化工厂下属实业总公司等十家企业的其他应收款28,748,176.18元债权以帐面值转给沈阳化工厂。

    2.公司将应收沈阳沈化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10,587,806.17元债权以帐面值转给沈阳化工厂。

    沈阳化工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在关联人任职的董事张铁华,以及在关联人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王大壮、王德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英鹏、史德刚、杨光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沈阳化工厂注册地址为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企业类型为国有,法定代表人为张铁华,注册资本为11436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2.沈阳化工厂在产权、业务、资产方面与本公司完全独立,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沈阳化工厂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与本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任何关系。

    3.沈阳化工厂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其他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帐面累计应收沈阳化工厂下属实业总公司等十家企业的其他应收款28,748,176.18元。这些企业原隶属沈阳化工局,是公司上市时的剥离企业,受其资金紧张影响,为保持社会稳定,公司为其职工垫付工资,因此形成应收款。

    沈阳化工局现已改制,为减少上市公司风险,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这部分债权以帐面值转给沈阳化工厂。

    2.沈阳沈化运输有限公司是公司上市时的剥离企业,属沈阳化工厂子公司,欠本公司10,587,806.17元的债权属历年亏损形成,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这部分债权以帐面值转给沈阳化工厂。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签署协议各方的名称: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沈阳化工厂(乙方);

    协议的签署日期:2004年12月31日;

    交易标的:其他应收款;

    交易价格:帐面值39,335,982.35元。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上述公司上市时剥离的企业已存在兼并、破产、转让等现象,使公司这部分其他应收款存在较大的风险。本次债务重组,可以理顺公司债权关系,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意进行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规,转让价格公平,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七、其他说明

    1.在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与沈阳化工厂没有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往来。

    2.由于相关协议没有明确债权转让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现租用沈阳化工厂土地使用权,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沈阳化工厂有能力履行本次债权转让相关协议的能力。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相关债权转让协议;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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