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4年4月27日与陕西裕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将2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该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委托期限十二个月。截止2005年5月19日,公司已将委托理财资金2000万元全额收回。公司现已无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