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公司2001年和2002年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3年2月18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
    现将特别处理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票简称由“灯塔油漆”变更为“ST灯塔”,股票代码仍为000695。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