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1月15日以联签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由于公司在工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贷款5500万元即将到期,同意办理借新还旧,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方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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