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30日在本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四届六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本公司向建设银行天津分行贷款5000万元已于2002年12月31日到期,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展期,贷款期限为1年,担保方为天津泰达担保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