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7月27日在本公司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