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6月20日在本公司召开临时会议。 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其他董事因公出差不能到会,熊必琪董事长主 持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工商银行贷款8000万元人 民币,用以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方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
    特此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2日